【摘要】 近年来多发的桥梁垮塌事故引发我们思考供给基础设施模式的选择问题。我国的基础设施供给多采用传统的政府采购方式,而公私合作模式(PPP)在欧美也广泛运用。基础设施的建造合同具有"不完全性"和"动态性"双重特点,建造和营运两个阶段的创新投入对营运成本的影响存在互补或替代关系。究竟采取哪一种模式更能激励企业在基础设施的建造中加大创新技术投入来提高质量?运用动态不完全合同理论对比两种模式发现:对于两个阶段的创新投入对营运成本的影响存在互补关系的基础设施,传统的政府采购模式更优;对于两个阶段的创新投入对营运成本的影响存在替代关系的基础设施,公私合作(PPP)模式更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