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市场经济研究中心

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东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区域经济研究中心)

新闻动态

《中国工业经济》:劳动合同期限对制造业与非制造业部门

2014-04-30 11:03:00 |来源:华南市场经济研究中心 |点击: |收藏本文
 李萍谌新民谢斌

劳动合同期限对制造业与非制造业部门工资差异的影响——基于广东省南海区劳动力调查的数据

《中国工业经济》:2014年04期

【摘要】 本文以广东省南海区劳动力为样本,研究在基层劳动者集中的制造业,劳动合同期限对工资水平有何影响。本文通过Heckman两步法回归判断劳动合同期限对制造业工资水平、部门工资差异的正向作用;通过分位数回归分析发现,在制造业劳动者中,劳动合同期限在中低分位工资水平上作用更大些,非制造业则反之;反事实分解显示,部门工资差异的大部分可由特征差异解释;对平均工资进一步分解发现,长期合同群体中,制造业的工资优势更明显。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是通过影响人力资本投资意愿和激励员工行为两途径影响工资水平的,若要提高企业生产率,提高劳动者工资水平,延长劳动合同期限会有一定效应,这种效应在制造业中、在中低层收入者中表现更为明显。利润与人工成本的消长关系使制造业企业为保持用工弹性缩减劳动合同期限,这反倒不利于专用性人力资本投资、不利于激励员工行为,由此无法提高劳动者工资水平,更无法形成新的竞争优势。欲打破制造业原有的低效发展模式,就必须形成稳定的具备专用性人力资本水平的产业工人队伍,而减少短期合同或许是一个突破口。

标签:制造业 工业经济 劳动合同

上一篇:《华东经济管理》:流动人员就业稳定性与专用性人力资本

下一篇:《统计与决策》:收入差异分布分解方法比较